成都人才落户政策2022最新
2022年诚如人才落户政策如下:
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调整前是高级人员)。
4、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5、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
外地大学生落户成都有哪些条件
办理条件: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办理时间:周一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办理资料:1、住房落户需提供:(1)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4)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5)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2、集体户落户需提供:(1)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指《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4)集体户户主主内页和空白内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把户口迁入成都需要取得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除外);办理手续是:取得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拿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留学生可以落户成都吗?
目前成都本科及以上学历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落户后成都
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特殊备注: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出国留学人员)可免予办理入户认证,持相关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材料:直接带上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户口是集体户口的带上户口页)就可以去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所以,海外留学生只要取得国内相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就是可以落户成都的。
外地户口迁移到成都需要什么手续
关于外地户口迁移到成都需要什么手续,先到成都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