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08589752
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热点新闻
异地户口在成都离婚 外地人可以在成都离婚吗

川内户口可以在成都办理离婚吗?

本省异地可以办理离婚,但是该地必须属于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一般应当在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如果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提出。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外地人在成都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外地人在成都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是: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需要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起诉方需要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居住满一年的住所地,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调解或者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我是外地可以在成都办离婚证吗?

现在可以了,但是你们必须在成都办有居住证。

从2021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四川省试点结婚和离婚跨省通办,外地人在四川当地暂住且办有居住证,就可以在暂住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户口在异地离婚去哪办理离婚手续啊

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管理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 ,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 离婚 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相关文章
13408589752
关注微信公众号